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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驾引发连环事故!一错再错!!数罪并罚!!!
2022-12-06 15:13:28 本文来源:临潼区法院

    案情简介:

2022年3月2日7时许,被告人张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卖草莓,因喝酒太多导致意识反应迟钝,在某中学门前路段追尾了李某驾驶的出租车。下车后,张某假意配合对方去修理厂修车,但上车即驾车逃逸。匆忙逃跑中,张某在路口左转时又撞上了赵某驾驶的电动车,致赵某及其孙女赵某(事发时8周岁)受伤,再次造成道路交通事故,而被告人张某为逃避责任再次驾车逃离了现场!

经目击群众指引,出租车司机李某在巷子内找到了张某,张某却矢口否认发生了事故,于是李某报警。经鉴定:张某的血醇浓度高达212.21mg/100ml(80mg/100ml属于醉驾入罪标准),事故导致赵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。

经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,被告人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,李某、赵某、赵某均无责任。

审理结果:

临潼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,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发生事故后逃逸,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;被告人张某在逃逸过程中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再次发生交通事故,肇事后又逃逸,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,其行为又构成交通肇事罪,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并实行数罪并罚。

考虑到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认罚,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李某的谅解,已向赵某支付部分赔偿款,依法可予从轻处罚。故对被告人张某以危险驾驶罪,判决拘役三个月又十日,并处罚金;以交通肇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。同时,张某需要依法赔偿赵某的相关民事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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